原创性和人类作者对于授予创意作品的版权或其他相关专有权仍然至关重要而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本身并不符合这些标准。版权的存在是为了激励人类创造力如果不存在创造性选择的标志就不应该出现保护。赋予人工智能作品专有权将阻碍版权的核心目的并使公共资源变得贫困而不会以增强创造力的形式带来任何可识别的公共利益。因此人工智能生成的输出应该被假定为属于公共领域因为内容是在没有人类创造性选择的情况下自主生成的。版权不应提供对互补技术的广泛垄断并且使用合法获得的创意作品来训练人工智能不应受到版权的限制。使用创造性作品来训练人工智能例如通过文本和数据挖掘不会与作品的原始市场竞争事实上可能会通过增加对作品的需求来增强它们。同时限制此类非消费性和非表达性用途对于激励底层作品的创作来说并不是必要的因此不会创造公共利益。为了采取整体方法来支持更好的共享我们还扩大了倡导的重点以考虑其他关键问题。
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来支持更好
的共享的能力应该广泛分布而不在少数人身上更好的共享取决于动态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人们不会被锁定在共享知识和创造力的狭隘服务中。虽然确保商业可行性和对有用服务的投资激励至关重要但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会以牺牲强有力的竞争 企业主数据库 消费者保护和更广泛的公共利益为代价也至关重要。人工智能的风险应该通过量身定制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对通用技术和共享进行广泛的通用的限制人工智能并不总是产生不合境方法来解决该方法基于明确的原则可以适应人工智能如何根据其对社会的风险针对不同用例设计和实施的新发展。这种量身定制的方法可以而且应该避免对通用技术过于广泛的限制特别是开源工具的共享和使用。在线平台的内容共享管理应与透明度和问责措施相结合大型社交媒体和用户生成的内容平台使用越来越多由人工智能驱动的自动化工具以管理其服务中生成和共享的大量信息。长期以来一直反对对版权侵权行为进行强制自动过滤因为过滤会对言论自由以及文化和知识的共享产生负面影响。
当谈到为管理共享平台上的内容
而采取的自愿措施时我们认为至少要确保人们充分了解平台的做法并让平台对其承诺负责这一点很重要。年对人工智能和公共政策的参 喀麦隆 WhatsApp 号码列表 与参与欧盟和英国的人工智能监管从年开始欧盟一直在考虑一项新的人工智能法案该法案将监管人工智能的某些用途。在欧盟知识共享组织积极与政策制定者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合作建立建设性对话为文本内容和辩论背景提供信息。我们致力于确保版权和人工智能的交叉点得到充分理解。此外我们主张支持开放数据开源和互操作性的好处以此作为支持人工智能开发和使用的健康市场和激烈竞争的手段。同样我们回应了英国关于其白皮书的咨询建立一个有利于创新的方法来监管人工智能。支持内容审核的透明度并反对过滤欧盟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即《数字服务法》涉及在线平台如何审核用户生成的内容。我们对强制过滤器的提案提出了担忧幸运的是该提案没有进入最终文本并且我们支持文本中包含的增强问责制和透明度措施。